我国信用认证背景
(一)信用建设政策导向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科技创新、环境友好、诚实守信社会环境的奋斗目标。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认识的又一次飞跃,是我们党的执政理念的又一次升华,体现了当代中国发展的新要求。和谐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是我国社会主义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人与人之间的诚实守信,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人们对道德资源的过度挥霍,已经产生了对我国人文环境以及人文思想的破坏和影响,已经导致了人与人之间严重的矛盾冲突,人们内心世界的精神污染,致使人们的道德标准严重退化,并引发了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加强诚信建设,以诚实守信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不仅在十六大的报告中,提出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又先后制定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这种新形势下,在我国建设实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势在必行,我国信用管理、信用服务和信用认证市场潜存着巨大商机。
(二)我国社会信用现状
根据我国目前的信用现状分析,社会诚信程度越来越低,特别是在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时期,因为政治体制、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规律的转轨,使人们的思想意识发生了根本转变,传统的道德思想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由于我国没有健全的信用管理机制,一些不法之徒趁机利用假证件、假文凭、假身份、假票据、假合同大肆进行欺诈活动,使社会秩序及市场经济秩序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其恶劣的消极影响。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因信用缺失而造成的企业间正常经济运营过程当中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达5800多亿元,这还不包括大量的无法统计的民间经济活动中因欺诈和信用缺乏而造成的损失。据有关部门统计,恢复高考以后,截至2005年底,接受我国各类高校和教育机构教育的人员总数为700万人,而全国各单位统计上来的学历拥有人数却出现了860多万人次,这多出来的一百多万张文凭无疑是造假的产物。一时间假货满天,各种假商品、假学历、假证书、假证件,让人们防不胜防。
有这样几个例子,2002年在深圳一个人才市场抽查的2000份学历中,竟有一半是假的;2004年华北某省一次性就取缔非法期刊社、杂志社21个,查处有明显违法乱纪行为的假记者8名,据消息人士称当地至少还有近百名假记者没有浮出水面;这些假记者惯于抓住一些热点问题和敏感问题大做文章,利用曝光的手段相威胁,骗吃、骗喝,强拉广告,出售高价商品,更有甚者借机进行敲诈勒索,严重影响了新闻媒体良好的社会形象;2004年5月,广东省惠州沙田一家台资企业被人虚构订货单,骗取整流器十一万六千余只,价值人民币一百多万元;还有一些假律师常常打着"包打赢官司"、"保证高额索赔"、"与当地法官有关系"等幌子招摇撞骗,不仅给当事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也给律师队伍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另外,那些假商品、假药品不仅骗取了人们的钱财,甚至坑害了人命!由于缺乏社会信用体系,致使我们的社会世风日下,人与人之间出现了可怕的信任危机。人类面对经济危机、政治危机、金融危机都具备了一定的经验和应对措施,而对于信用危机来临时,就显得束手无策,茫然适从。而E-315:9000信用认证体系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科学的控制手段,正好解决了这一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燃眉之急。
(三)信用建设发展分析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也把信用看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无形资产,人们意识到,维持和发展信用关系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的信用评估已取得长足发展,比如信用等级的评定,各种质量体系的认证等等都获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与之相匹配的政策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信用管理体系,一直没有建立起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在十六大报告中对诚信问题专门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信用体系"的具体要求。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关心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胡锦涛总书记指示:"诚实守信是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的重点。"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设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 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条例》,这标志着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由此可见,社会信用体系在不久的将来必将成为我国一种以信用制度为依据的对信用主体之间实施监督管理的社会制度或法律法规。
目前,国内外征信机构、信用服务机构不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纷纷打拼中国信用市场,其结果是,有的全军覆没,有的半路夭折,有的停滞不前。据有关部门调查,现有的信用机构所开展的实际业务,只占中国社会信用需求总量的万分之五左右。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是政府行动迟缓,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市场建设方向不明确。
二是现有的信用机构都没有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更没有合理有效的管理手段,我行我素,各自为战,缺乏行业的规范和引导,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
三是基础信用数据库建设没有统筹规划,信用数据采集标准化体系处于零发展状态。
四是诚信教育体系不完备,社会对信用的认知度不足,认可度不够,普遍缺乏信用自我约束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