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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增伟指出我国信用服务市场规模初具要处理好四方关系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 时间:2007-10-17
姜增伟指出我国信用服务市场规模初具要处理好四方关系
随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信用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信用服务作为新型的服务行业快步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已初具规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的数量已增至100家左右。9月4日,全国整规办主任、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上海出席2007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开幕式暨高层论坛时透露,2006年,上海信用服务行业营业总收入已达4.2亿元,同比增长15%。
姜增伟表示,近年来,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形成了政府、行业协会、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主体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全社会对信用体系的认识得以进一步提高,“守信光荣、处处受益,失信可耻、处处受制”的观念深入人心。
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中,全国整规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服务的功能,地方政府亦积极行动。很多地方建立了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建设了多来源、跨领域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了对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信用体系初具雏形。部门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完善,各有关部门归集了大量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实施了信用档案的分类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探索积极推进,联合监管开始发挥效能。同时,企业信用建设取得长足进展。许多企业开始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设立信用管理部门,信用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正式颁布,不少地方政府也开展了信用立法、数据标准化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从已经取得的进展看,要真正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框和运行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姜增伟强调,社会信用体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其建设任重而道远,今后在工作中还应着力处理好以下四方面的关系。
要正确处理地方、部门先行先试与形成全国统一模式和体系的关系。信用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要建成覆盖全国、体系完整、互联互通、服务全社会的社会信用体系,各地、各部门的先行先试应考虑未来全国联网时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尽量避免出现自行其是、多标准、不兼容,防止将来推倒重来带来的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要正确处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条块关系。姜增伟指出,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各地方相互分割、封闭的信用信息系统,影响了总体效果,必须促进部门之间、地方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要正确处理政府推动与市场化运作的关系。在支持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机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应进行积极引导和有效监管,绝不能垄断、封闭信用信息,或利用自身所掌握的资源搞市场化经营,更不宜直接搞企业信用评级,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要正确处理信用体系建设与应用的关系。衡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其能否有效应用,不能只建设、不应用或重建设、轻应用,更不能将其当做形象工程来干,应采取措施有效促进信用体系的实际运用。
由全国整规办、中宣部、商务部等部门主办的此次论坛搭建了交流互动的平台,共同探讨“信用、规范、发展”这个主题。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商会协会代表以及企业家们聚集一堂,通过对社会信用建设中热点和难点的探讨,以及对诚信建设的做法和成效的介绍,从不同角度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提出建议,并将增进诚信意识,推动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自律和信用风险管理制度,促进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