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四方洛阳路工商所了解到,工商部门对会计事务所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行为开出了首张罚单,没收其违法
账上1000万被隐藏
新《公司法》实施后,某包装公司出于向工商部门申报年检的需要,委托位于四方区的山东某会计事务所青岛分所审计2005年的会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
洛阳路工商人员对这家包装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审查时,发现该公司有1000万的其他应收款,在四方这家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中根本没有提到。执法人员立刻对该企业成立后所有的账目、凭证逐一调查,最终查证该包装公司涉嫌抽逃注册资金,将1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隐藏。作假会计事务所被处罚
在大量证据面前,这家会计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不得不承认,当时他们也发现这家包装公司的账上挂了1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如果如实审计,该公司很可能通不过工商部门年检。
在这家公司的要求下,会计事务所将这1000万元其他应收款隐藏在账目中,企图让企业蒙混过关,但却被工商执法人员发现。因为该事务所的行为严重违反新《公司法》规定,洛阳路工商所对事务所开出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首张“罚单”,没收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2000元。
对涉嫌抽逃资金的包装公司,工商人员正在调查中,按相关法规,将按其抽逃资金的5%至15%予以处罚。(记者段海鹰通讯员王涛)
相关链接
何谓抽逃资金
据工商人员介绍,抽逃资金就是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将其原本经工商部门检验的注册资金转移。如果一家注册资本为50万的公司,被抽走40万资金,该公司一旦破产清算,将产生呆账、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