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发展,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依据国际惯例,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E-315]制定本标准。 |
第二章 信用标准 |
第七条 申请认证的单位近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失信行为,以及《E-315:9000国际信用管理体系企业信用认证标准》规定的其它信用认证标准。 |
第三章 认证程序 |
第八条 星级信用认证按照下列程序: |
第四章 附则 |
第九条 申请单位通过星级信用认证后,予以A或AA或AAA标识。星级诚信单位被黑名单曝光以后,将取消星级,信用积分达到360分后,才能恢复为一A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