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各类广告的可信度,使各类组织和个人免受失信行为的侵害,促进社会诚信,降低交易成本,国际信用标准化组织[E-315](以下简称组织)根据国际通行法律原则,制定本标准。 |
第二章 广告的信用评价 |
第六条 广告信用评价的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
第三章 广告的信用管理与失信责任 |
第九条 广告主发布广告时,应注明E-315:9000广告信用备案号码。组织将已备案的广告对外公开,并以E-315:9000广告信用备案号码为查询字,方便公众核对。 |
第四章 附则 |
第十四条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