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征信企业、信用机构、中介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国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企业信用证书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证机关对企业信用证书实行年检制度。为方便全国征信企业“2012年度企业信用证书年度年检”工作,发证机关委托本网设立“年检绿色通道”,请需要年检的征信企业通过“网上申报”的形式完成申报工作。
一、企业信用证书年度年检时间:2012年3月15日至12月30日。2012年征信的企业不参加年检;
三、将已通过行政管理部门年检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电子版)上传到“年检绿色通道”办理;
四、“企业信用证书年度年检审核费”以征信企业与信用机构签订的信用认证合同为准;
五、征信企业对其申报的年检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各类征信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企业),逾期原发证机关将依法吊销其企业信用证书。
六、企业信用证书年检咨询:010-51664305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